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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河南省乡村好媳妇”评选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年09月02日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妇联、新闻出版广电局: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广大农村妇女在文明家庭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她们积极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河南省乡村好媳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广大农村妇女在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精神风貌,广泛动员农村妇女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积极参与文明家庭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构建文明乡风,推进文明河南建设。

二、评选范围

户籍在河南的已婚农村女性均可参与。

三、评选条件

推荐对象除具有热爱党,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类封建迷信和各类邪教活动,无参与赌博现象等基本条件外,还应突出下列一个或几个特点:

(1)尊老爱幼,勇担责任。尊重孝敬老人,勇挑家庭重担,在赡养老人、照顾子女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

(2)勤劳致富,敢创新业。努力学习科学技术知识,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生产,勤劳致富,科技致富,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3)热心公益,助人为乐。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社会高度赞誉。

(4)勤俭朴实,爱家持家。勤俭持家,民主理家,夫妻互敬互爱,教育子女方法得当,促进家庭和睦,养成良好的家风。

四、推荐方式

推荐分组织推荐、媒体寻找两种方式。

组织推荐:由各个省辖市文明办推荐1~3名候选人;各直管县(市)各推荐1名候选人;

媒体寻找:新闻媒体可通过社会各界提供的新闻线索,发现优秀典型。

五、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8月份,下发活动通知,刊播评选启示,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本级“好媳妇”评选,并按照两种推荐方式,将“河南省乡村好媳妇”候选人上报至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二)宣传公示。10月下旬,省活动组委会组织初评,从各地推荐的候选人中遴选出20名“河南省乡村好媳妇”候选人,其先进事迹在河南农村报、大河报、东方今报、河南电台农村广播、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大河网、映象网、河南文明网、河南妇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和报道。同时在映象网开通网上投票平台,组织广大群众投票。

(三)命名表彰。12月,活动组委会根据群众投票情况,组织评委会,评选出10名“河南省乡村好媳妇”,举办颁奖仪式进行表彰,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刊发消息,进行广泛宣传。

六、组织机构

“河南省乡村好媳妇”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主办,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承办,省直、各省辖市新闻媒体共同协办。

为保证评选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河南省乡村好媳妇”评选活动组委会,人员如下:

主 任:王 耀 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

副主任:库凤霞 省妇联副主席

张光辉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

王仁海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赵云龙 省文明办副主任

成 员:

杨卫东 省文明办协调处处长

夏彩虹 省妇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中华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管理部主任

卢慎勇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总编室负责人

张少辉 省电视台总编室主任

张克宣 省电视台新农村频道总监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电视台新农村频道,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克宣同志兼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河南省乡村好媳妇”评选活动是动员我省广大农村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农民群众整体素质、推进我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形式。各地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市、县、乡、村要层层开展评选,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这项活动收到实效。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运用当地媒体资源,以及村镇广播、宣传栏等宣传手段,使评选的内容、标准进家入户,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个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更多人参与到这一活动中来,自觉争先。各级媒体要全程做好活动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重视、支持这项活动。

(三)做好组织推荐。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明办牵头成立组委会,负责本地“河南省乡村好媳妇”推荐工作。由媒体寻找的“河南省乡村好媳妇”,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文明办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各推荐单位和参评人要认真撰写事迹材料(字数2000字左右),并填写《推荐表》,一式4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材料报送地址:河南电视台9频道办公室(郑州市花园路145号润达商务305室)。联系人:宋向;联系电话:0371—65791576;13939003797。

材料报送截至日期:2015年10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附:“河南省乡村好媳妇”推荐表(点此下载)

 

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 河南省文明办

河南省妇女联合会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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