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网主站 | 联盟网站    
当前位置:睢县文明网 >> 工作提示 >> 浏览文章

河南睢县法院:纳入“黑名单”扫颜面 干部嫌丢人来履行

发表时间:2018年06月28日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佚名

 

“余法官,我作为一名干部,没有及时把钱退还给高某,我是一时糊涂,我检讨,我认错,请把我从‘黑名单’移除吧,太丢人了,我现在就履行全部法律义务。”在河南睢县法院一提起自己上了“黑名单”,张某就悔不当初。
2013年2014年期间,张某以给高某办事为由收取高某现金15.2万元,因办事未果,张某答应给付高某10万余元,承诺在2015年10月25日前给付剩余的4.7万元,逾期按月息1分计息。到期后,张某未按照约定支付本息。高某无奈,诉至睢县法院。2016年5月23日睢县法院立案受理,经审理查明判决被告张某立即偿还4.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的判决文书,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张某的思想工作,但张某认为自己是国家干部,手握大权,法院会对其特殊对待,履行法律义务一事会不了了之。睢县法院一向秉承“心系人民、为人民服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想尽最大努力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为尽快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冻结了张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张某得知自己上了“黑名单”,在同事面前颜面扫地,丢人现眼,满怀羞愧的她赶紧来到法院向余法官表示忏悔,并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此委托合同案件顺利执结。
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本应心系人民,诚实信用,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好公仆,知法守法,配合司法,决不能以权谋私,失信人民,不配合司法工作。睢县法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决胜执行难攻坚阶段,不辱使命,奋力执行,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
文明聚焦
文明播报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技术支持:亿博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