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申请人杨某早早来到河南睢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领取了全部执行款,拉着承办法官余伟方的手,不停地道谢:“这下俺生意周转的资金有着落了,谢谢余法官,谢谢咱睢县法院!”
原来,2015年9月26日,刘某购买杨某的加气块砖,经结算,货款为32000元,当时,刘某给杨某出具了欠条,说自己最近手头紧,希望能缓他几天,等手头宽裕了一定及时归还杨某。然而,一等再等,都不见刘某归还货款,杨某多次催要,刘某都以手头没钱为由拒绝偿还货款。杨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将刘某诉至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8月24日判决刘某偿还杨某货款32000元。后刘某无视生效的判决,拒不偿还。杨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刘某履行法律义务。承办法官余伟方也多次去刘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向其明理释法,但刘某每次都胡搅蛮缠,不予配合。法院经过网络查控,发现刘某名下并没有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案件一度陷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的状况,而此刻申请人的生意也陷入困境,急需资金周转。余法官一边安慰申请人,一边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余法官通过走访刘某的街坊邻居了解到,刘某有正式工作,每月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按理偿还货款并不算困难。于是,余法官来到刘某的工作单位,向其单位领导说明来意,其领导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同意每月从刘某的工资中扣出3500元划到法院执行款账户上。
9月13日,杨某领到了全部执行款,对睢县法院睿智的举措赞不绝口,临走还向余法官深深鞠了一躬,表达他深深的敬意。此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此案件的圆满执结,充分表明了睢县法院承办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不墨守成规,善于从棘手案件中寻找突破口,运用智慧巧妙破解难点,快速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睢县法院的智慧执行也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