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被执行人田某的亲戚匆匆地来到河南睢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将全部执行款如数交到承办法官余伟方手里,希望被司法拘留的田某能尽快恢复自由,过正常人的生活。
“余法官,田某年轻气盛,少不更事,您大人有大量,千万别和他一般见识。现在田某也知道错了,让我送来了全部执行款。”田某亲戚向余法官说明来意。
“田某被拘留,是对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惩罚。现在你替他履行了全部义务,申请人得到了应得的赔偿,田某也可以获得自由了。”
原来,2016年8月16日,受害人赵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超越前方车辆过程中,与同样驾驶两轮电动车的田某发生刮蹭,两车同时倒地后,受害人赵某又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蹭,导致赵某当场死亡。后睢县交警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田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田某不服此认定结果,拒不赔偿。受害人的母亲刘某遂将田某诉至睢县法院。睢县法院审理后于2016年12月29日判决田某赔偿刘某7万元。后田某无视生效的判决,拒不赔偿。刘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及时向田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田某履行法律义务。田某在接到通知后,不仅没有积极履行法律义务,反而认为自己亏,压根就不该让他赔偿。为了躲避执行,干脆打着外出打工的幌子,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只能暂时终本了此案件。转眼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田某自认为过了一段“太平”的时光,已经风平浪静,法院也不会再追究他的责任,便悄悄回到了家中。余法官得知田某回家的消息后,立刻来到田某家中,向其明理释法,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促膝长谈。但田某顽固不化,一直强调他很亏,而且保险公司已经赔了申请人一笔钱了,现在还让他赔,实在想不通。鉴于田某顽固抗法的行为,法院依法对其进行了拘留。此刻田某登时心慌了,意识到自己的顽固是逃不掉法律的制裁的,赶快通知亲戚替自己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田某还表示余法官的耐心教导也化解了自己心中的“疙瘩”,并向余法官承认了错误。法院也解除了对田某的拘留。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文明交通安全在,关爱生命留住爱,奉劝大家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被执行人要用于承担责任,不能逃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道路上,睢县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刚柔并济,步步为营,不让任何一个“老赖”做漏网之鱼,最终促使“老赖”履行法律义务,还社会一个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