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老公,法官把咱的赔偿款全要回来啦,你就安心养伤吧,别再担心医疗费了……”。8月24日,申请人王某的妻子张女士从执行法官手中接到执行款后,连忙把这一“喜讯”告诉正在医院治疗的丈夫。
原来,王某诉张某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睢县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张某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总计119772.3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前往张某家中,做其思想工作,向其明理释法,但每次张某都胡搅蛮缠,不予配合,遂决定对张某予以司法拘留。在拘留所前,张某后悔莫及,当即通知家人送来了全部执行款,从而使此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得到圆满执结。